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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教科研制度--科研工作管理制度2022.6.27(拟定)
发布日期:2021-8-28   点击:219

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教科研管理制度

制定教育科研管理制度,是规范我园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措施,也是促进幼儿园跨越式发展,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的需要。根据我园开展教育科研的现状及取得的成绩,结合教育科研管理有关要求,特制定以下制度:

一、科研组织管理网络

园部领导我园科研工作管理小组,以各年级组组长、课题组长、骨干教师为主要力量,双向协调管理层与教师的联系,实现三大职能:管理职能、研究职能和服务职能,体现四个作用:咨询决策作用、师资培训作用、组织管理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,完成五项任务:制度完善建设、成果资源库管理、人员配置动态调整、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和科研运行机制管理。

1、幼儿园科研应遵循“立足实践,服务教育教学”的原则,以幼儿园办园宗旨为指导,组织开展教育科研;以有利于幼儿、教师、园所发展为园所教育科研工作的宗旨。

2、幼儿园科研应以园本研究为重点,提倡教师将“问题意识”上升为“课题意识”;鼓励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升华为园本研究课题。

4、市、区、园三级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组织应制定阶段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计划,有关规定制度,实施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4、园级各组织之间相互联系,协同作用,有序运作,结成 网络,发挥组织管理的系统功能。

二、教科研学习制度

1、 结合校本研修每学期有针对性地举办12次教育理论专题讲座,及时提供动态的科研信息,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。

2、 保证教科研活动的时间,每一次科研活动做到人到、心到、口到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。

3、外出进行科研培训不无故缺席,不迟到、不早退,并作好详细记录。

4、外出进行科研培训后及时向园领导汇报活动要点,并及时传达科研信息和内容。

5、分管领导在教科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。确定主题,做好充分准备,保证教科研活动的有目的性和有效性。

三、 教科研骨干培养制度

1、选送1名教师作为科研骨干培养对象。

2、定期邀请专家上门个别指导及选派外出学习取经。

3、教科研骨干必须承担园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。

4、选送的骨干在培训期结束以相关的课题成果做为汇报展示。

四、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

(一)基本原则

1、凡是在科学研究管理和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及声像载体的材料,均属科研档案。

2、科研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,便于开发利用。

(二)管理内容

1、项目档案

1)历年承担的国家、省、市、校级课题

2)正在进行的各级课题

3)国家级课题专项档案

4)已完成项目的项目总结及实物

2、科研学术活动档案

1)教研人员参加调查研究情况

2)教研人员参加各级学术会情况

3)报刊报道我园学术活动情况

4)我园及与其它单位联合召开的学术会议情况

3、成果档案

1)历年科研成果

2)当年科研成果

3)科研成果分类

4、奖励档案

1)历年科研成果获奖情况

2)国家级获奖情况

3)省级获奖情况

4)各级学会获奖情况

5)其他情况

5、文件档案

1)上级党政机关下达的有关科研工作文件

2)我园制定的有关科研工作文件

3)有关领导的讲话、文章

(三)归档流程

1、科研处和各课题组按各自的职责范围,分别形成积累和整理科研工作各阶段的有关材料。

2、课题组长在制定和讨论工作计划安排时,向课题组成员布置平时积累科研材料的任务和方法,并指定专人作兼职档案员。

3、课题组在项目鉴定或结题前,按要求将完整系统的材料整理交科研处。

4、科研鉴定、报奖、推广等后续材料由科研处负责收集,定期移交档案室,由档案室人员补充到相应档案卷。